隐私政策
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法律遵守
本公司作为个人信息处理机构,将严格遵守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什么是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
例如姓名、年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或通过上述一项或多项信息的组合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
个人信息的保护与管理
本公司对从客户、合作伙伴公司董事及员工、股东以及本公司董事及员工等(以下统称为“客户等”)处获得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的数据管理,以防止信息的丢失、损毁或泄露。
本公司将遵守适用于所持有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并持续维护和改进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本公司将在以下目的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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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与本公司进行交易而签订合同(包括连带保证合同)及提供基于合同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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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与本公司交易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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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业务上必要的联系及商务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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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与交易相关的权利及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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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律规定的账簿及相关资料进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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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股东依法行使权利所需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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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股东提供与股东身份相关的各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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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进行股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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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客户等介绍本公司及关联公司业务中可能对其有益的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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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现上述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向律师等专业人士或经客户等同意的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
关于IP地址及Cookie
在本公司网站中,为实现部分服务功能,可能会使用Cookie等信息技术。但这些信息不会用于识别特定个人。
但在判断有必要保护本网站或客户等的情况下,本公司可能会通过IP地址识别相关个人并采取必要措施。
关于其他网站链接
本公司网站中可能包含指向其他网站的链接。
对于其他网站的隐私保护措施,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敬请谅解。
关于本人查询个人信息
如客户等希望查询、修改或确认自身个人信息,请与本公司联系,本公司将适当予以处理。
对于客户等提出的个人数据相关咨询,本公司将按照规定进行身份确认程序后,按照公司规定的申请流程进行处理。
此外,在部分情况下可能需要收取相应手续费,敬请理解并予以配合。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限制
除事先取得客户等的同意外,本公司原则上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但在以下情况下,本公司可在未取得客户等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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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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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个人生命、身体或财产安全且难以取得本人同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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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国家机关、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委托机构依法履行公务而有必要的情况,并且取得本人同意可能妨碍该公务执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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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现使用目的所必需范围内,向已签订保密协议的可信业务委托方提供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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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寻找合同相对方而向指定流通机构提供物业信息,或在该机构登记的物业发生交易的情况
关于共同使用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3条第4项第3号规定,在与特定对象共同使用个人数据的情况下,如果事先将共同使用的事实及相关事项置于本人能够轻易知晓的状态,则该对象不被视为“第三方”,可以在未取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提供个人数据。
咨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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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电话:03-5545-8101

